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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活動攝影競賽實施辦法980223
1、主辦:高雄縣政府
2、承辦:內門鄉公所、 順賢宮管理委員會
3、協辦:羅漢門文史尋根工作室、羅漢門人文導覽協會、高雄市梅藝攝影學會
4、日期:中華民國98年 3月 1日起至98年 4月12日止。
5、主題: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「民俗技藝文武陣頭精彩表演」等系列
活動暨順賢宮:建築物、雕刻、彩繪、神像、景觀及內門鄉名勝古蹟等。
6、內容:◎98年 3月21日22日「全國大專院校創意宋江陣大賽」初賽;
3月28日決賽與選手之夜;3月29日表演賽與頒獎。
◎98年 3月27日晚上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開鑼典禮活動實況。
◎98年 3月29日至 4月 5日系列活動: A、文武民俗陣頭表演。
B、羅漢門文史導覽。 C、內門總舖師饗宴等活動。
7、規格:沖洗彩色、黑白光面相片長邊不得小於15英吋,數位需要800萬畫數以上,不得格放、電腦合成、加色、表框、連作四張以下,未依規定不予評審。
8、收件:民國98年 4月12日止郵寄至:84550高雄縣內門鄉內南村菜園頂8-8號
內門順賢宮收。信封註明「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攝影參賽作品」。
9、評審:民國98年 4月 19日上午9點在內門順賢宮會議廳公開評審歡迎參觀,得
獎名單公佈於本宮網站http://www.shunsian.org不另行通知。
10、頒獎日期:98年4月25日(六)上午10時於內門順賢宮會議廳頒獎
11、獎勵:金 牌:新台幣 50,000元整 壹名 獎盃乙座。
銀 牌:新台幣 20,000元整 貳名 獎盃乙座。
銅 牌:新台幣 10,000元整 參名 獎盃乙座。
優選獎:新台幣 1,000元整 壹佰名 獎牌乙座。(或獎狀乙張)
12、備註:
A、得獎作品依本宮網站公佈之名單為準,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供審核,參
加者一律不退件,如未入選者,經主辦單位需要,依優選獎勵辦法,作
者不得有任何要求。
B、原稿底片之作者財產權歸承辦單位(順賢宮)所有,並享有無條件使用權。
C、作品背面浮貼參賽表格單,可自行影印使用。
D、得獎獎金依法扣繳15%所得稅。
E、凡參加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F、諮詢電話:順賢宮(07)667-2706 林榮春0919-151548-0928-739-6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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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活動攝影競賽報名單 | |||
作品名稱 |
| 拍攝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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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姓名 |
| 拍攝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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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住址 |
| 聯絡電話 | ( ) 行動: |
得獎名次 | (由主辦單位填寫) | 編 號 | (由主辦單位填寫) |
資料提供:台北縣攝影學會 榮譽理事長潘敏雄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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