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

1/9新北市攝影學會 第19屆第1次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


 

新北市攝影學會


19屆第1次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簡章

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縣攝影學會


本會訂於201119日(星期日)下午2時假台灣大學舉行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。


二、比賽宗旨:為提昇會員影藝水準,促進同好影藝交流及相互觀摩,特舉辦本比賽。


三、參加資格:限臺北縣攝影學會會員(取得本會榮銜會士者亦歡迎參加)。


四、拍攝主體:限會員大會當日邀請之模特兒。


五、材料張數:材料、張數不限,使用數位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,黑白或彩色照片不拘,並開放影像後製處理。


六、作品規格:限長邊7吋,短邊不限之照片;連作不收,並不得裝裱。


七、收件日期:拍攝當日起至2011228日止(以作品到達為準)。


八、收件地點:(一)臺北縣板橋市光正街92243樓(吳執行長永正收)。郵遞送件者,信封上請註明「參加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」;(二)奇異行:臺北縣板橋市民生路2208號;(三)現場繳交。


九、評審日期:201135日(星期六)下午7時。


十、評審地點:板橋市縣民大道333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

十一、獎勵辦法:


金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5,000元。


銀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3,000元。


銅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2,000元。


優選獎:6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


佳作獎:10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。


銅牌獎以上者,每人限得一張。


十二、頒獎:201142日下午7時,假板橋市縣民大道333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

十三、附則:


(一)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贈受邀請之模特兒。


(二)作品應於背面註明:姓名、會員編號、題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。


(三)入選以上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刊登本會會刊、網站、報章雜誌,並不另給酬。


(四)凡參加本比賽者,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
 


大會執行長:黃郁芝  活動策劃:陳鼎鑫  人像組執行長:吳永正



  • 留言者: 小兵
  • Email: vermillion20050620@yahoo.com.tw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11-01-10 16:15:45
我知道太晚啦!
[版主回覆01/10/2011 23:55:28]學會固定隔月安排人像外拍.請留意官網或本網站資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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