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

福壽山農場2011攝影比賽簡章


福壽山農場2011攝影比賽


活動主旨:為展現本場休閒遊憩、高山特色與農業景觀,藉由攝影比賽徵取各優秀作品,讓更多喜愛本場人士可以欣賞到農場的美麗風景。
參賽資格:凡喜愛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。

攝影主題:攝影作品需於2011年(民國100年1至12月份)所拍攝且足以表現福壽山農場之景點特色,如:農場冬季雪景、天池達觀亭、松廬楓紅、露營區貓耳葉菊花海、農場波斯菊花海、蘋果園果樹認養活動等,皆可參賽。


作品規格:參賽需符合攝影主題,一律收取6x8吋光面相片,並將報名表浮貼於照片背面;每人最多限參賽10張;作品不得裝裱、護貝、電腦合成、彩繪等,連作不收;使用數位相機拍攝,如得獎將再請提供3200x2100畫素以上之電子圖檔。

報名方式: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場「424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」,信封主旨請書寫”參加福壽山農場2011攝影比賽”;信封內建議加入紙板保護,避免照片折損影響評分。


收件時間:100年10月1日至101年2月29日止 (以郵戳為憑)

得獎公布:於101年3月20日公布於本場網站,並以電話通知。


比賽獎項:金獎(取1名):獎狀乙幀、獎金15,000元

銀獎(取2名):獎狀乙幀、獎金10,000元


銅獎(取3名):獎狀乙幀、獎金5,000元

優選獎(取5名):獎狀乙幀、松廬雙人住宿券一張


佳作獎(取20名):獎狀乙幀、小木屋雙人住宿券一張

入圍獎(取50名):獎狀乙幀


評分標準:本活動以展現福壽山農場特色景觀與在地風情為主,評分重點;主題內容40%、視覺構圖40%、其他20%。

評審日期:邀請攝影專家於101年3月15日前,於本場旅遊中心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。


注意事項:

1.參賽作品需自行拍攝且未曾參加任何公開之攝影比賽,作品不得盜用、抄襲他人作品。


2.如無適當作品入選,經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得以從缺。

3.凡參賽每人最多限10件作品,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。


4.得獎作品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。主辦單位擁有重製、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展示及展售等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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