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

新北市攝影學會第19屆第2次會員大會大會盃暨人像攝影活動1/15


新北市攝影學會


19屆第2次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簡章


一、主辦單位新北市攝影學會


本會訂於2012115日(星期日)上午9時假台灣大學舉行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。


二、比賽宗旨:為提昇會員影藝水準,促進同好影藝交流及相互觀摩,特舉辦本比賽。


三、參加資格:新北市攝影學會 會員(取得本會榮銜會士者亦歡迎參加)。


四、拍攝主體:限會員大會當日邀請之模特兒。


五、材料張數:材料、張數不限,使用數位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,黑白或彩色照片不拘,並開放影像後製處理。


六、作品規格:限長邊7吋,短邊不限之照片;連作不收,並不得裝裱。


七、收件日期:拍攝當日起至2012228日止(以作品到達為準)。


八、收件地點:(一)臺北縣板橋市光正街92243樓(吳執行長永正收)。郵遞送件者,信封上請註明「參加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」;(二)現場繳交。


九、評審日期:20133日(星期六)下午7時。


十、評審地點:板橋市縣民大道333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

十一、獎勵辦法:


金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5,000元。


銀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3,000元。


銅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2,000元。


優選獎:6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


佳作獎:10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。


銅牌獎以上者,每人限得一張。


十二、頒獎:201247日下午7時,假板橋市縣民大道333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

十三、附則:


(一)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贈受邀請之模特兒。


(二)作品應於背面註明:姓名、會員編號、題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。


(三)入選以上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刊登本會會刊、網站、報章雜誌,並不另給酬。


(四)凡參加本比賽者,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
 


大會執行長:黃郁芝    人像組執行長:吳永正



一、本會19屆第2次會員大會,訂於101年1月15日下午2時正,假集思台大會議中心之蘇格拉底廳(臺北市
         羅斯福路4段85號B1)舉行。

二、下午1時起報到、繳交常年會費及領取會議資料。
 
三、上午9時舉行大會盃人像攝影活動。 簡章報名表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Photo by Alrina

新北市攝影學會 沙龍月賽  入甲 陳錫輝 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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