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攝影學會
第19屆第2次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簡章
一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攝影學會
本會訂於2012年1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9時假台灣大學舉行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。
二、比賽宗旨:為提昇會員影藝水準,促進同好影藝交流及相互觀摩,特舉辦本比賽。
三、參加資格:限新北市攝影學會 會員(取得本會榮銜會士者亦歡迎參加)。
四、拍攝主體:限會員大會當日邀請之模特兒。
五、材料張數:材料、張數不限,使用數位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,黑白或彩色照片不拘,並開放影像後製處理。
六、作品規格:限長邊7吋,短邊不限之照片;連作不收,並不得裝裱。
七、收件日期:拍攝當日起至2012年2月28日止(以作品到達為準)。
八、收件地點:(一)臺北縣板橋市光正街9巷22弄4號3樓(吳執行長永正收)。郵遞送件者,信封上請註明「參加會員大會人像攝影比賽」;(二)現場繳交。
九、評審日期:201年3月3日(星期六)下午7時。
十、評審地點:板橋市縣民大道3段33之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
金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5,000元。
銀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3,000元。
銅牌獎:1名,獨得獎牌乙面,獎金2,000元。
優選獎:6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
佳作獎:10名,各得獎狀乙紙,數位相關產品乙份。
銅牌獎以上者,每人限得一張。
十二、頒獎:2012年4月7日下午7時,假板橋市縣民大道3段33之1號(埤墘活動中心)。
十三、附則:
(一)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贈受邀請之模特兒。
(二)作品應於背面註明:姓名、會員編號、題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。
(三)入選以上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刊登本會會刊、網站、報章雜誌,並不另給酬。
(四)凡參加本比賽者,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大會執行長:黃郁芝 人像組執行長:吳永正
一、本會19屆第2次會員大會,訂於101年1月15日下午2時正,假集思台大會議中心之蘇格拉底廳(臺北市
羅斯福路4段85號B1)舉行。
二、下午1時起報到、繳交常年會費及領取會議資料。
三、上午9時舉行大會盃人像攝影活動。 簡章及報名表
Photo by Alrina
新北市攝影學會 沙龍月賽 入甲 陳錫輝 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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